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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运货物复出口返修的报关流程

发布:2020-09-28 11:24,更新:2023-12-3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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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运货物返修复出口流程,退运货值逐年攀升,趋势风险不容忽视。通过对近年的退货数据的分析,我市自2010年~2014年度,五年间退运总货值从4782.1万美元增加到6607.3万美元,连年递增,平均涨幅达8.4%。退运在企业层面除产品货款损失外,还会造成海运费、赔款等直接损失,以及客户流失和订单的减少的间接损失,并呈逐年上升趋势,应引起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注意。


首先, 什么叫退运货物?退运进出口货物是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被国外买方拒收退运或因错发、错运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如何处理退运货物?退运货物的处理相对来讲比较繁琐,需要根据货物的不同情况来选择具体的退运方式。

种方式:一般贸易进口如果货物出口时按照正常的报关报检程序出口,则一般进口时可以按照一般贸易进口的方式进来。具体又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情况一、已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货后,出口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缴已退(免)的税款,如果退运的货物已经申报办理退税的,并分别依以下情况予以处理:(一)如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货物加工整理,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货物重新出口,或将退运货物退给供货企业不再出口的,出口企业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及“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出口企业或供货企业凭证明单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二)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的货物转为内销的,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转内销证明单”,作为其内销时进项抵扣凭证。

情况二、对于已申报、未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出口企业将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抵扣联)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后,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作内销或部分内销的,企业须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其应退税款在退税总额中予以扣除或比照已退税业务补交税款(已申报资料正常办理退税)。同时,外贸出口企业还应填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后,作为内销时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企业申报的增值税专用**(税款抵扣联)留存退税机关。


情况三、未申报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对出口企业尚未申报退税却已发生退关退货并转作内销的,由于有关原始单据在企业,由出口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原始单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签注“未办理".

第二种方式:快递进口如果货物出口时是通过买单或者委托其他进出口公司出口,退运时通常可以考虑快递进口的方式。这样手续简单,而且时间上比较短,一般当天上午申报,下午即可放行到货。

第三种方式:货入保税区加工复出口(推荐)深圳退运返修,货物退港返修—->>>出口货物退运、深圳保税检测维修与加工


中国贸促会与土耳其工商界保持密切合作关系。2019年,土耳其企业代表参加了中国贸促会主办的“一带一路”企业家大会并与中国企业签署了涉及工程承包、能源和金融领域的多个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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